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指引(〔2023〕2号)
特许经营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设计招标事项
为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设计招标工作,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对特许经营高速公路项目设计招标提出以下指引意见:
一、为高效完成2023年高速公路千亿投资计划,保障《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顺利实施,在特许经营高速公路项目未确定投资人之前,根据省厅确定项目管理权责,应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招标工作。
二、为便于两阶段设计任务衔接,交叉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特许经营高速公路项目确定投资人之后,施工图设计任务原则上可以由投资人进行容缺招标,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和投资人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拟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的专业工程,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启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三、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效的约束性条款,进一步强化设计工作造价控制,有效保障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质量。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