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水利规〔2023〕5号
各市、州、县水利和湖泊(水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3〕1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省水利厅组织对《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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