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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招投标地方性规范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图纸收费行为的通知

青交办〔2025〕39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控集团:

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图纸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可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涉密图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标准的限制,无法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和下载,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打(复)印装订成册后,供投标人购买使用。

相关各方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做好招标文件涉密图纸在印刷、邮寄、使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涉密图纸印刷、邮寄的市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依法收取招标文件涉密图纸费用的,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费用标准。收取费用时,应向购买人开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并清晰注明收费工程项目及标段、金额、收费单位等信息。招标人应当依法做好购买招标文件涉密图纸的潜在投标人名称和数量的保密工作。

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涉密图纸收费存在异议的,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须在3日内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招标文件涉密图纸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明显高于印刷、邮寄成本收费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